人力资源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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HR应该也实行“黑名单”制
今天,听广播说某需市四星级以上酒店联合起来,实行“黑名单”制,以提高酒店的服务和形象。我认为HR应该也实行“黑名单”制。
今年三月份,我面试了一位锅炉工,名叫唐新开,通过岗位实践操作,生产部经理面试,决定录用唐新开作为锅炉工的储备人才。但是因为我公司还未进入销售高峰期,于是我通知他四月份打电话和我联系,并且告诉他我公司将会给他留着这个岗位。四月份打电话过来,我告诉他公司还是难以进人,当时我公司已经做好了留不住他的打算,也开始对外再次招聘锅炉工。谁知,唐新开在四月底时打电话说希望来公司上班。我跟他确认五月四日来公司上班,而且我公司一定会给他留好这个岗位,他也答应了。五月四日唐新开未来公司上班,于是我打电话给他,他说今天来公司上班,并且今天会开两个班,一定要上岗。但是,今天上班一打电话,一直没人接。后来,我用手机拨了一下电话,当告诉我是谁时,他挂掉电话而且再也不接电话了,也未有任何解释。
其实,对于人力资源工作者而言,会遇到这样一些或那样一些信誉的问题,有携货款逃跑的。同样,劳动者也会利用许多不受信誉的企业。为了提升人力资源水平,提高相互的诚信度,我建议:看到这篇文章的博友一起签名,倡导HR“黑名单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