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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企业并购能力不足
来源:九合咨询作者:管理员发布时间:2009年07月28日
据报道:“7月24日吉林通钢3万名工人抗议当局将最大的钢铁企业通钢廉价卖给私营建龙集团,通钢原有职工可能临全部下岗,愤怒的通钢工人举行大游行,并将由建龙派到通钢的总经理陈国军挥拳打死。”
初看QQ弹出的新闻,感觉就二个字:“痛心”!为什么出现这种事情?仔细再看一次新闻,作为九合顾问(www.joyher.cn)的专业咨询师,我认为,中国的企业,并购经验的不足;或者说,中国成长型企业,企业并购能力,是严重的不够的:
第一, 以人为本的责任心。
亏本的时候,建龙集团就走了,赚钱的时候,建龙集团就来了,就收购了,作为一家企业,一家以赚钱为最终目的的企业,不管是国资委,还是建龙集团,也无可是非。但是,因为改制,让三万工人全部下岗,这是以人为本吗?作为国企的上级主管部门,作为建龙集团,他们有这个责任心吗?
第二, 有效的识别风险、回避风险的能力。
企业的任何运作,都是会有风险的。作为民营企业并购国有企业,就更是如此。通钢集团及建龙集团,就不能识别这种风险吗?就不能回避这种风险吗?不!这种风险,完全是可以预测到的,但是,双方缺少这种能力。
第三, 跨文化、跨经济体制背景下企业营运改制的能力。
不同的经济体制,就有不同的企业文化。作为国有企业,员工将自已的一生全部给奉献给了企业,作为企业的“主人”,其思想无可厚非。对这些员工,采取那种血汗私企下的员工辞退,显然是行不通的。显然,并购的双方,急功近利;或者,存在着某种见不得人的勾当。
第四,
按照中国的工会法,不管是民营,还是国企,都是有工会的,员工是否下岗,老员工如何处理,为什么不与工会商议或谈判?也就是,并购的双方,并没有这项能力。
中国企业,跨文化,跨经验体制下并购的成功案例,并不少。为什么这样呢?真的是能力不足吗?我想不尽然,作为专业的咨询顾问,有以下三点值得去探讨:
1、国家在企业并购方面的立法不足。用百度查询“企业并购法”,显示的是境外的一系列法律,中国并无专门的法律法规出现。目前,在企业并购方面的法律,仅仅在公司法及相关文件规定,且这些文件规定,并无实际操作性。
2、
九合顾问认为(www.joyher.cn),近十年,快速成长的中国企业,将会有越来越多的企业发生并购行为。但愿中国的企业,能够充分认识到以上问题,提升自已在各方面的能力,我们相信,中国的企业,在不停的并购中,将会做大,做强!